新疆个人网站备案资料|要求|条件|规则|时间
当前位置:首页 >>知识 发布时间:2021年01月10日
新疆个人备案要求
1.个人备案,身份证注册地与实际通讯地址必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地址。且须在网站备案信息中备注网站服务内容简介。
2.首次备案须提供党建确认函(乌鲁木齐市网信办办理:0991-4168007;自治区级的单位还可以直接到自治区网信办办理;其他地方的用户需要到各地州网网信办办理确认函。)
新疆个人备案需要提供资料
1,备案证件需原件彩色照片,不能用复印件或扫描件,请直接上传至景安备案系统。
2,网站内容中涉及金融,医疗、药品、教育、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,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彩色照片,请直接上传到备案系统。
新疆个人备案变更要求
新疆个人备案接入要求
1,备案证件需原件彩色照片,不能用复印件或扫描件,请直接上传至景安备案系统。
2,网站内容中涉及金融,医疗、药品、教育、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,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彩色照片,请直接上传到备案系统。